新增3地发布2021一级建造师报名公告!附报名详情!
- 新闻资讯
-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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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新增3省公布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小编汇总了目前已发布地区的报名公告,速速来看!...
请注意,新增三省公布了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小编总结了目前已发布的地区报名公告,速度快看!
江苏报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考中心函〔20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做好我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分工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参加资格考试和注册中心。
(2)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考前抽查,对符合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后考试)的初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的考试和审查,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协商考后考试中的难题,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1)考试有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共有10个子专业(附件3)。
《建设项目经济、建设项目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答题卡上回答主客观问题。
(二、客观题2B铅笔在答题卡上回答,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墨水笔回答主观问题。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黑墨水笔,2B计算器具有铅笔、橡胶、直尺和无文本编辑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场应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科考试(等级为全科)的人员,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级为增报专业)的,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考试科目合格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本证书是注册时增加执业类别的依据。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毕业于工程或工程经济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5.获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二)免二科
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科可免试,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两门科目的考试: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20年以上。
(三、增报专业
申请人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才能申请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线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5)在报考条件下,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确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者报考的专业应与本科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似。
(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报名及考前抽查
(1)网上报名。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7月7日9日∶00~7月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服务平台网站为: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为减少申请人跨地区流动造成的疫情防控压力,申请人应在工作地点和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行通知承诺制。本次考试报名实行通知承诺制,请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通知承诺制栏目中的政策规定和报名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生请
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考试机构将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对考生承诺内容进行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服务平台新注册
考生必须使用近期1寸半身免冠正面彩色标准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背景为白色。2018年前在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更换照片。注册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5)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较,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6)网上支付。支付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9日。未经抽查或抽查结果正确的申请人可以支付;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支付。申请人确认注册后,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2日,申请人可登录注册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相关问题解答》,后续报名明确相关学历、专业和审核条件。
特别提醒:考生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注册开始后个人学历和学位的验证时间。
1.首次申请人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我的电子证件照片。注册提交24小时后,并通过在线学历、学位信息验证,申请人再次登录网报系统,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单位和地址、专业技术水平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名信息(如考试水平、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注册申请人,登录网报系统后,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件等),经24小时后,并通过在线验证,按上述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后填写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醒申请人是否选择通知承诺制。
申请人选择通知承诺制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书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电子承诺书文本可以下载保存,考试机构不再要求相关证明,按承诺办理登记相关事宜。
申请人未选择通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通知承诺制的,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内容、考试机构的核查权和考生的配合义务,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在注册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未选择通知承诺制度或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度的申请人根据申请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申请免试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20年以上工作年限证书。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申请人再次仔细检查申请信息,确认填写、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提交,供申请人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报考处理
1.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未通过网上学历和学位信息验证的考生可正常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只需选择通知承诺制,上传相应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网上信息验证的,以及使用非中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必须联系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八、考后审查
(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各科成绩均预先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下旬公布,届时,我省将于2022年1月初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站:http://jiangsu.nomax.vip/bas)发布审查公告,请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申请资格有疑问的审查对象,通知其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站: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公布审查结果。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布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陈述和辩护。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审查对象对考试后的资格审查决定有异议的,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短信或电话通知审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陈述和辩护。主管部门审查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部门(机构)的要求申请相关事项的,根据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在网上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该证书与全省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
》(苏价费〔2007〕苏财综〔2007〕267号〕64号)精神,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每科75元。疫情防控
请认真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
其他事项
(1)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根据《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申请人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在专业网版块,咨询报考事宜。
(三、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对类似试卷进行筛选,被认定为类似答卷的,这门学科的考试成绩将被无效处理。考生应妥善保管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类似答卷。
(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格、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购买。
甘肃报名公告
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中央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1〕〕2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试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等工作。省建设厅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考试抽查和政策咨询。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四个科目:建筑工程经济(客观题)、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主客观题混合)。
(2)参加四科考试(等级为全科)的,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参加两科考试(等级为免二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等级为附加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1年9月11日
上午:9:00—11:建筑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1年9月12日
上午:9:00—12:00建设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0个专业))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以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
(二、考场设置
为减轻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除省、兰州考区外,本次考试考点将根据报考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立分考区各市、州所有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现在的工作地点或居住地选择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4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学士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3年。
3.毕业于工程或工程经济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4.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5.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二)免二科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免试《建筑工程经济》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仅参加《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两个科目的考试:
1.就业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20年以上。
通过考试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考试材料。
(三、增报专业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的相应专业。
五、报名通知承诺要求
(一
)一级建造师考试登记实行证明事项通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对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申请条件,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登记证书通知承诺制度通知》(电子文本),承担虚假、虚假承诺的责任。(2)考试机构将加强考试期间和事后的监督,按一定比例随机提取考生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实提取的考生信息,并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资格考试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宜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申请人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记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的不诚实候选人将被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被列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处处不诚实、处处有限的联合处罚机制。不诚实候选人的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5)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报告。
(6)考试报名必须由我自己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水平(因档案号不同,考试水平填写错误系统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写错误,错误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站,按规定程序登记。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15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申请人应提前注册,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线注册协议》和《注册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注册信息(请记住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注册信息)。注册申请人不需要重新注册,但必须提前补充和完善注册信息。在线注册系统将在线验证身份信息、学位等注册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您可以登录在线注册系统查询验证结果,验证完成后方可注册。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注册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必须提前下载并使用,并上传经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的背景是白色的。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不需要更改照片。如果照片未经工具审传,注册系统将无法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在线注册。
3.填写信息。完善注册信息后,考生进入在线注册系统,选择考试和注册地点,仔细阅读注册说明和考试注册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证书通知承诺制度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注册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验证。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位信息在线验证结果为验证合格的申请人,系统自动审核注册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合格后可直接支付。
个人信息在线无法验证和验证不合格的申请人必须进行人工验证。人工验证分为在线提交数据验证和现场提交数据验证。
(1)在线人工验证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的申请人。
②申请人身份、学位信息未通过网上验证。
③其他身份证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实的申请人。
上述申请人必须扫描并上传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到注册系统。审计部门将根据申请人在注册期间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在线人工验证。
(2)现场检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报名时未选择通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的申请人;
③确认报名信息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异常的;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登记中存在虚假承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行为被记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在记录期内的申请人。
(3)现场检查提供的材料:
①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服务平台下载的注册表,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家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审核人员必须将上述资料带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登记中心审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筑4楼)
咨询电话:0931-8436230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网上支付。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款。资格考试合格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府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利服务栏中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和打印功能,输入支付代码信息打印非税务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61元。(收费见甘发改价2020〕546号)。
6.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者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印刷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12日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注意自我健康管理,考前14天申请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注意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要去中国疫情高风
危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2)持有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必须在7天内提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甘肃健康码是绿码,现场体温正常(<37.3℃)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鼻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向考试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判断具备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带到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有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要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应自觉配合疫情防控,不得隐瞒或谎报生活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密切关注考试地点的交通、天气等方面,提前熟悉考路线和位置,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墨水笔(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胶、直尺和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和智能手表、PDA,便携式便携式电脑、具有存储和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以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试后收回。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科为客观题,用2科B铅笔在答题卡上回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共有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2B铅笔答题,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题号区域作答。
(4)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筛选出类似答卷的答卷,考试成绩无效。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报名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注册证明事项通知承诺制。注册证明事项通知承诺制度是指考试机构在注册资格考试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符合注册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承诺符合通知相关要求,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机构不再要求相关证明,并按照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证书通知承诺制度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工作指南、资格考试登记证书通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络(www.cpta.com.cn)查询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及报名制度相关说明。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通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通知、资格考试、日常监督、虚假承诺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
(1)从事建设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为全科):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4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学士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满3年。
3.毕业于工程或工程经济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4.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5.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2)符合上述注册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筑工程经济》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两个科目的考试(二级免试):
1.就业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20年以上。
(3)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相应的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附加专业)。
(5)申请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按照《关于印发建造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中国人民部发〔2004〕〕16号)附件《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所列专业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三、考试安排
(1)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四个科目:建筑工程经济(客观题)、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主客观题混合)。参加四科考试(等级为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参加两科考试(等级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一科考试(等级为附加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才能报名,通过考试科目后才能取得成绩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9月11日
上午09:00-11:建筑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09:00-12:00建设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0个专业))
(三)答题要求
1.考生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墨水笔和2B铅笔、橡胶、直尺和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后收回。
2.《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均采用变换卷与卷卡合一相结合,卷卡不一定会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10个专业)是主观题目。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的注意事项(试卷封2)和答题说明(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指定的答题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答题。
4.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或离开考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级考试区和市设有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级考试区的考生,省级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级(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城市的考生,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2021年参加我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pta.com.cn,下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注册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写信息、注册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验证(在线验证、现场验证或协助验证)、在线支付、打印门票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考生必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报名。从现在起,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个人信息册栏注册个人信息。注册信息将长期保存,用户名、登录密码、相关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应妥善保存。未注册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1.在线注册系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界面在线验证考生的身份信息和学位信息。
身份信息在线验证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位信息在线验证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位信息和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验证。增加学历和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包括括号中的文字和标点符号)和毕业时间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如果在线验证未通过,请先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较。如果不一致,可以添加正确的学位或学位信息,等待再次验证。
2.考生可在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注册系统查看验证结果,并在完成相关数据验证后继续注册。建议考生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验证结果表明未通过或需要人工验证不会影响后续注册,必须在注册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验证。
4.自己注册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写信息
拟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考试。
1.上传照片。新注册申请人登录在线注册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书照片(注册时未上传的,再次登录注册系统时提示上传)。请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处理照片。源照片必须是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英寸或2英寸证书照片,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缩放后禁止使用。照片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必须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注册照片将用于门票、考场座位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照片时请仔细选择。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申请人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填写注册信息。申请人登录注册系统后,选择考试项目和省(辽宁省),认真阅读《注册说明》等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城市和验证点按照本地化管理原则填写(沈阳中、省级单位申请人应选择辽宁省,验证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应根据工作场所所在城市选择相应的注册城市和相应的验证点)。
(五、选择办理方式
资格考试登记中有虚假承诺的,以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严重违纪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记录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在记录期内的,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其他申请人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可以选择是否采用通知承诺制。
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以在未付款和登记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申请人撤回承诺的,今年考试不再适用通知承诺制度。
以下申请人通过在线提交电子认证材料,协助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在线资格验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提交认证材料的类型和范围,通过在线自动完成认证的认证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认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9月前取得学位的申请人;
(2)根据相应专业水平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通知承诺制度或者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度申请考试的,在网上注册系统填写信息后,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证明材料带到现场进行资格验证。
(六、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需要检查并确认申请的等级、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选择通知承诺制度注册的申请人应签署《申请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七、资格验证与监督
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进行核查。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进行核查。
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沈中、省级单位申请人的验证和监督;其他城市申请人的资格验证和监督由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省人事考试资格验证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1.在线验证。在提交注册信息后,选择通知承诺交注册信息后,在线注册系统将在线验证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符合注册的具体条件。
2.免检。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已通过网上自动完成核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无记录申请人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考试。
对免检人员,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监督、智能监督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督。
(1)随机抽查。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当按照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申请人的承诺实践情况,特别是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记录和归档随机抽查结果。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重点监督申请免试水平且无法在线核实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监督举报的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能监管。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较、人工智能技术、具体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能监督(例如,申请人填写的工作单位和专业年限是否真实)。
申请人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进行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申请人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核实。
(2)下列申请人应携带相应注册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和单位盖章的《登记表》原件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实。
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通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专业等。不能在线或未通过在线验证。
5.申请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对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首次申请免试级别的)。
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实提交的材料:
一份登记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身份信息和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部分免试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人事考试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支付。申请人支付费用后,必须重新登录注册系统,付款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易宝(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注册。
3.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需要报销收据的考生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带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
(九、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注册网站,并用A4纸打印门票(黑白、彩色)。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1)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
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领取。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直的考生,请关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考生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站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六、考试大纲
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为准。
七、严考试纪律
(1)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认证事项通知承诺制度实施的主要责任单位,应严格履行核查监督职责。资格考试登记中有虚假承诺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当及时报告。部门中心或省级考试机构应在网上报告系统上识别此类人员,并将信息同步到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
1.申请人承诺后,在考试注册资格验证、日常监督和考试后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书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书无效。
2.申请人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实。准考证打印前,申请人未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核查的,考试登记无效,不予申请准考证;考试结束后,申请人未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核查的,按照申请条件进行核查处理,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绝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考生应诚实参考,严禁代表报名、承诺、代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作弊;并妥善保管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防止试卷相似。
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等方式类似答案的考试答案,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被认定为考试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考试的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与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纪检监察部门合作,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欺诈、替考、团伙欺诈、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行为。
八、疫情防控
(1)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组织考试。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附件2),并履行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3)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相关通知,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1.省人事考试中心一部负责我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
2.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与任何培训机构没有合作关系。
3.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1.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2.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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