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刻意拖欠工资,弱势方的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 知识宝典
-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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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虽然明文规定,保护工人的权利,但企业工资拖欠的行为屡禁不止,如工人,他们处于弱势的位置,当他们的工资被拖欠时,如何合法收回自己的血汗钱?...
在我国,虽然明文规定,保护工人的权利,但企业工资拖欠的行为屡禁不止,如工人,他们处于弱势的位置,当他们的工资被拖欠时,如何合法收回自己的血汗钱?
李女士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公司至今已经拖欠了李女士两个月工资,而公司负责人也始终没有出来进行解释和表态。迫于社会生活的压力,李女士多次向公司讨要薪资无果,而又不知道如何进行维护自己的利益讨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工资拖欠属于什么行为?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无故拖欠工资不包括以下的情形:用人单位发展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保证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使用周转能力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安全保障国家行政监管部门根据我国各地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李女士所在的证券公司已经属于拖欠债务。 根据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也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遇到拖欠工资的这种情况下,提出了李女士向当地社会保障人权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管部门反映具体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并尽可能提供一些雇主可以确认转移,隐匿资产或能够支付工资的线索和材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调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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