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部分岗位人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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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潍坊综合保税区聘用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潍坊综合保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其他情形不宜报名参加的。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6日17:00。
报名材料:①《2021年度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后签字;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应聘驾驶员岗位的提供A1驾驶证及5年以上驾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应聘新媒体岗位的提供近3年来主要工作实绩总结(1500字左右)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bsqgkzp@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件在进入面试范围后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履历业绩综合评价
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每一个岗位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面谈比例,最高不超过1:5;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检验其履职能力和对岗位工作的理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相同,按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2.聘用人员与区人才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潍坊综合保税区聘用职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定级定档,其中新媒体岗位考核合格后定为五级3档,驾驶员岗位考核合格后定为六级3档。
九、其他事宜
1.本着保证人选质量的原则,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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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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