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招聘三级-七级岗位职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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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化郊区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郊发〔2020〕38号)、《郊区经济开发区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郊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级岗位职员1名、四级岗位职员3名,六--七级岗位职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身体健康;
4.服从岗位调剂;
5.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http://www.tlslyzx.com)上发布公告。后续相关事项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和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请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http://www.tlslyzx.com)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时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请提供:①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单位盖章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证明。②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铜陵市利业中心考试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③在报名页面下载报名模板后,将上述材料粘贴于模板内上传。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8:30至9月9日17:00,报名咨询电话:0562-2861600、0562-2122036、0562-572005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利业中心网站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按公告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看报名进度。缴费须在审核通过后的三日内完成。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网站公告并及时打印准考证。逾时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三--四级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达到3:1未达到5:1,则全部进入面试;六--七级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所有岗位入围人员遇末名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请关注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http://www.tlslyzx.com)。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为确保新进人员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如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人选确定: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4.如出现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可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结束,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和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2.试用期和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其中三--四级试用期3个月,六--七级试用期1个月。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录用人员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郊区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实施办法》(铜郊开发〔2021〕23号)兑现岗位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相应级别报郊区经开区党工委批准后执行。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62-5720058(郊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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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招聘三级七级岗位职员招聘职位.docx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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