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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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3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站长(管理八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户籍不限。
3.具备选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本次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请填写《2021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材料(扫描或照片),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应聘人员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参与的市以上项目及其他业绩成果等。
将上述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1年9月15日24:00之前发送到zaz@szzj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3.报名注意事项
开考比例为3: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若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再组织加评,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10:1,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主管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网站公示。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届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未满60分不计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如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同分者,以专业题成绩高者为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14221。
本《公告》由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3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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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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