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张掖市民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人)
- 事业招聘
- 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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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经研究,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民生项目、四项目人员及进村社区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正常工作日),共8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 (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上有报到单位但已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点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不佩戴口罩者、体温超过37.3℃发热者和健康码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现场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采取“裸考”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组织考察
在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凡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聘用管理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民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经研究决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下发聘用文件,最后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疫情防控
为确保每位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安全,要注意以下事项:
1.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在考前14天开始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及时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2.考试当天,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还须提供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得进入考点。对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设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3.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网站自行打印),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民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6-4429503(县委组织部)
0936-441621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936-4421502(县纪委监委)
0936-4429004(县委组织部)
0936-4421193(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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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2021年民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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