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雇员招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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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公开招聘初级统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雇员6名,主要从事街道统计、公共服务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等专业要求;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4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较一定的市场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江海街道党建办公室(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322室,电话:020-34397374)。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岗位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资格审核: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
(2)核酸检测要求。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需报告社区并征得同意外出。
(3)体温必测、行程必查。进入考场前需佩戴好口罩,配合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体温和健康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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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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