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15
-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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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宣传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承担市人社局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接待,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编辑报送工作;承担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的接待转办工作;采编市人社局党务政务信息音像资料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参加2021年4月17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考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如是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1.招聘岗位:助理编辑1人数:1名
岗位说明:承担网站、“两微一端”等日常运维;舆情监测收集、分析整理;人社信息采集、编辑;报刊杂志编辑、发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等工作。
招聘条件: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及判断能力;认真负责,工作敬业,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2.招聘岗位:助理编辑2人数:1名
岗位说明:承担网站、“两微一端”等日常运维;舆情监测收集、分析整理;人社信息采集、编辑;报刊杂志编辑、发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等工作。
招聘条件: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及判断能力;认真负责,工作敬业,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学位认证材料和国(境)外就读时的成绩单扫描件)、社保缴纳记录、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本人2021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证明(截图要求包含个人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单位邮箱:xjzxli@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岗位-笔试分数-姓名”(例如:助理编辑1-130-李某某)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或发错报名邮箱的考生,视作无效报名。
3.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择优筛选,通过审查的对象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个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6.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本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8.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和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xjzxli@163.com
联系电话:52733993
监督电话:5206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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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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