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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山市沐川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年乐山市沐川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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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教育系统15名、综合类岗位35名(从服务于我县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3名;其他综合类岗位32名),具体岗位见《沐川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第一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聘用的须截止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4.符合《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须相符;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1年9月3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沐川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以下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备注:岗位编码+姓名)。

  岗位编码:20211001—20211029,邮箱:845300139@qq.com;

  岗位编码:20211030—20211043,邮箱:604485034@qq.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2)《沐川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电子版);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从业经历证明等(电子版)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电子版:

  ①报考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证。服务证遗失的,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证明以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②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muchuan.gov.cn)公布。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形式。考核采用笔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其中,教育系统采用上微型课面试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由沐川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岗位考核形式,原则上,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5,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5,需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需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

  ①需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②笔试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生需缴纳笔试费50元。

  ③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招聘职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本环节递补不超过1次。

  ④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⑤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面试按面试流程规定进行。

  (2)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

  ①面试资格复审及岗位调整。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②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③只采取面试进行考核的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④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当天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第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证遗失的,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设定录取成绩最低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及考核总成绩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若出现拟聘岗位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者:(1)只进行了面试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2)进行了笔试+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总成绩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每个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

  3.聘用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服务期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0833-4602554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854

  六、重要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三)报考者须密切关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如报考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五)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核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错失考核资格。在参加本次招聘考核的现场环节时,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场所码和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适当距离不拥挤,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考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资格。

  七、咨询电话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0833-4602626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点击下载>>>

  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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