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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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2019〕1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拟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2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简介
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实行上级军事领导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负责南澳县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兵役工作。
二、招聘岗位
南澳县人民武装部机关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单位后勤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南澳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2019〕11号)执行(新聘人员薪酬标准3750元/月,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9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填表报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南澳县金龙路龙地渔党群服务中心附属楼201,联系方式:0754-86817828;
4.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有军事训练经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有机动车驾驶证者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考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有关基本知识。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人员“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报名、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以及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联系部门:南澳县人民武装部,电话:88371715
监督部门:南澳县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868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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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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