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17
-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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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广电系统唯一国家级行业性人才开发服务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行政管理岗位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踏实认真,执行力强;
7.年龄在40周岁(1981年6月1日后出生)以下;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9.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人事档案管理岗位
1.熟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掌握人事档案审核、整理等专业技能;
2.中共党员;
3.具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经历者优先。
(二)行政管理岗位
1.了解网站、政府采购、治安消防、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熟悉相关制度规定;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根据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填写《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内容要求清晰、简洁、真实、突出重点,无需另附说明介绍。
请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及其他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gdrcfwjd@sina.com信箱,邮件名称为:姓名+应聘职位。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应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有关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2.对符合相应环节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未达到有关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5.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报名纪律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10-63982808
邮箱:gdrcfwjd@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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