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汾市古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 事业招聘
-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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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古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2021年古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3、招聘岗位有临汾或古县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时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临汾或古县或生源地为临汾或古县。
4、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别。
6、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7、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招聘;比例达1:5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岗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公告发布
通过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同时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9:00-10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及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古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xian.gov.cn)。
注意:报考人员在报考岗位时,古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古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和古县医疗集团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招聘考试,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并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进行。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古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2021年10月20日18:00点前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1年10月20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10月20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科目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先缴后退。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2021年10月27日18:00前到古县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核实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人员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疫情防控登记表(附件5)。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并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若未按时按地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古县人民政府网(www.gu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提交招聘领导组决定同意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备案,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招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前需认真阅读《2021年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1年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登记表》(附件5),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古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7-8322373;
6、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6129331
本招聘方案由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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