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事业招聘
-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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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卫生检测检验中心、山东省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指导、应用及推广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和相关疾病监测与评价工作,健康教育、科普与促进工作;承担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中心现有在编人员36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84人。现有泰山学者1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名、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WHO西太区消除麻疹证实委员会委员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齐鲁卫生与健康**人才12名、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21名,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教授近40名,国家级专业委员会或学术团体委员20余人。
中心现有办公和实验室用房5.1万平方米,建有山东省省级传染病预防控制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7个。建有全省唯一的生物安全三级(BSL-3)实验室、省菌(毒)种保藏中心、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山东省中心实验室和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实验室设备总价值2.3亿元。具备检测检验机构国家级资质4项、省级资质1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项目36类1439项,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36类1439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3人,其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热爱公共卫生事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招聘程序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dcd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工作日每天9:00-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工作日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报名。
报名材料:
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②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疾控中心中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疫情期间承诺书》(附件5)、《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4);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需提供执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④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⑤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⑧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中心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组织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设定考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中心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7955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992号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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