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怀化市溆浦县面向大学生村务专干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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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溆浦县事业单位招聘网: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5”文件及市委落细落小九条措施精神,根据2018年10月发布的《溆浦县公开选用大学生村务专干公告》,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务专干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招聘计划:8人。
二、招聘范围
在2021年9月1日(不含)前,任职3年期满的县本级公开选用大学生村务专干、2017年和2018年怀化市委组织部选聘任期满1个聘期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务专干。
三、报名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1981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三年(2018年—2020年)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9.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10.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溆浦红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计算。
(二)报名
1.时间:报名时间3天,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在县委组织部三楼会议室实行现场报名。
3.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村务专干证明、报名表及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报名。
(三)资格审核
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笔试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下午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等情况。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有取消拟聘资格的情形,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745-3323173。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公开选岗。原则上,在所选岗位的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为5年。
(九)聘用
公开选岗位后,人社、编办办理相关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五、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进行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体温异常,行程卡有高、中风险区提示,因疫情防控要求需隔离或要进行核酸检测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时,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相关疫情防控具体事宜,请咨询溆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45-3226177。
2.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同时,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溆浦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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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溆浦县委组织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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