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招聘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10-12
-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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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更好地推进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做好退管、社保、医保等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广州市户口、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口头语言表达清晰,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四)聘用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二)社保津贴: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进行报名
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20-36250784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3、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道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道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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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荔湾区龙津街招聘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荔湾区龙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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