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湛江 > 正文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校徽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校徽

电话:0759-6655555

传    真:0759-6632200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经济开发区78号;邮政编码:524400

电子邮箱:gdwl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wlxy.edu.cn/


2021高考填报志愿时,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是广大考生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大学生必备网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包含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一、2021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1、学费: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 14800-15800元/生·学年;


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14800-15800元/生·学年;


体育类专业学费14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158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住宿费1600-1800元/生·学年。


说明: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是民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收国家任务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学院申请升格本科已纳入《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2017年10月,学院的升本工作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厅专家组的现场考核,经省高等学校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并将学院的升格材料上报教育部。


学院坐落在南海之滨的中国首批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北部湾新兴科技工业城市——湛江市,这里人文荟萃,景色美丽,交通便利,水陆空交通网络直通全国各地,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圆梦之地。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招生计划


第五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2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经济开发区78号;邮政编码:524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 14800-1580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14800-158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18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学院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授奖比例分别为学生总数的2%、3%、5%。学院另设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6655555


传    真:0759-6632200


电子邮箱:gdwl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wl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wlxy.edu.cn/Html/article/list_533.html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王南福


监督电话:0759-6636011


传    真:0759-6632200


电子邮箱:gdwljjz@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授权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以下是网友对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的评价,本评价不代表本站立场,所有信息来源网络,如需删除请出示证明联系我们!


Leegain99

学校及周围的环境好,教学设施、饭堂较完备,学生住宿条件好,附近生活消耗品和食品消费水平不高,距离市区比较远,交通也比较便利,空气环境很好,治安也和谐。


pink_pussycat

1.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就计算机专业的老师来说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教学方法内容的适用性于学生学习和今后就业有较多不利;

2.校内食堂改建后口味和价格都可以。适用不同消费水平的学生。单人每顿餐食费用在¥8-¥20。

其他方面不予置评。


拿铁卡卡

一般般,学校很差,以前是中专来的,锦华中专,一去到没人认识这个学校,当地人只知道锦华,郁闷死了,现在应该好多了,专业的话,老师不专业


kakany

学校规模还行,就是有点小气,坑钱,师资方面还是不错的,学校大但是有一些地方还没弄好,管理方面还行,不乱,学生素质还不错,


逆光涙

挺好的,资源丰富,环境不错,同学友善,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lov卡伽

学校环境优美,很适合各种采景。饭堂挺大的,菜品也还可以,基本大多数口味都有。最喜欢宿舍了,够大,居住条件,上铺下桌,有空调,24小时热水。新的宿舍楼有电梯,有2人至6人的宿舍选择。


xljzcc

千亩生态园林,空气好,热。没有图书馆,没有操场,食堂很坑。其他都还好。有两个湖叫日月湖。


哈哈045

校园设施比较简单,很多东西正在建设,教师比较少,饭堂比较贵,地方比偏僻,学生比较多呵呵?


咖啡少年

还可以吧,看你个人的努力了还行吧,看你自己如何把握了,学什么专业你不努力都是不济于事,关键你要去努力,不去努力真心什么都学不到,希望有用。


傲娇小乖

师资力量雄厚,环境优美,学风优良,有一定的底蕴,学校注重学生综合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专业能力


骑着水牛娶你

很好 , 虽然不是我理想的学校 , 但是觉得还是有学习的氛围的 , 在这里我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 也认识了很多朋友 , 相信毕业出来了是有前途的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