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 广元
- 2021-10-23
-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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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64411/0839-3300826/3342339/3305296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传 真:0839-3306110
邮政编码:628017
学校网址: www.cbyz.edu.cn
高考填报志愿时,2021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以及最近三年历年分数线是2022届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数据,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2017-2021年录取分数线一览表,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正式填报时需要与学校官网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2021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
2、2020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
3、2019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高专录取分数线
4、2018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
5、2017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
6、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前身为发端于1902年、创办于1937年,受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之一──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
学校肩负“幼有良教,教有良师”的历史使命,弘扬“负重自强,开拓进取”的学校精神,秉承“学高身正、志远行端”的校训准则,培育“以教明德、以文化人”的幼专文化,坚持“突出师范特色、强化一专多能、服务区域经济、引领地方文化”的办学定位,践行“师范为基,育人为本,开放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构建“共同体协同育人、教学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实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形成了“幼教职教并重、人文艺术交融、职前职后贯通”的办学格局。
一、2021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9+3”高职单招拟录分数线
二、2020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单招拟录分数线
中职类:74分
普高类:85分
一志愿拟录分数线
(一)普高类
序号 | 专业 | 一志愿拟录分数线 | 同分比较情况 |
01 | 学前教育 | 341 | |
02 | 早期教育 | 248 | |
0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1 | |
04 | 建筑经济管理 | 180 | |
05 | 会计 | 172 | |
06 | 旅游管理 | 161 | |
07 | 汉语 | 286 | |
08 | 康复治疗技术 | 179 | |
09 | 护理 | 256 | 语文成绩:51 |
10 | 空中乘务 | 181 | |
11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 208 |
(二)中职类
序号 | 专业 | 一志愿拟录分数线 | 同分比较情况 |
01 | 学前教育 | 298 | 语文成绩:61 |
02 | 早期教育 | 188 | |
0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48 | |
04 | 建筑经济管理 | 165 | |
05 | 会计 | 149 | |
06 | 旅游管理 | 159 | |
07 | 康复治疗技术 | 119 | |
08 | 护理 | 197 | 语文成绩:61 |
09 | 空中乘务 | 154 | |
10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 147 |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9+3”专项计划拟录分数线
拟录取专业 | 就业去向 | 专项计划数 | 拟录人数 | 拟录取最低分 |
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 | 昭觉县 | 2 | 2 | 209.75 |
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 | 甘洛县 | 2 | 2 | 209 |
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 | 雷波县 | 2 | 2 | 204.25 |
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 | 美姑县 | 2 | 2 | 215.5 |
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 | 喜德县 | 2 | 2 | 199 |
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 | 越西县 | 2 | 2 | 204.5 |
小学教育 (公费师范生) | 普格县 | 1 | 1 | 214.75 |
三、2019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单招拟录控制线
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 | 拟录控制分数线 (总分) | 一志愿拟录最低分 (总分) | ||
普高类 | 中职类 | 普高类 | 中职类 | ||
01 | 学前教育 | 158 | 137 | 287.5 | 195.5 |
02 | 早期教育 | 175 | 152 | ||
09 | 现代教育技术 | 168 | 145 | ||
15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60.5 | 138.5 | ||
16 | 建筑经济管理 | 160 | 141 | ||
17 | 会计 | 161.5 | 138 | ||
18 | 旅游管理 | 166 | 137 | ||
19 | 汉语 | 185 | 174 | ||
20 | 康复治疗技术 | 158 | 155 | ||
21 | 护理 | 210 | 177 | ||
22 | 空中乘务 | 161 | 185.5 |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单招“9+3”专项计划拟录分数线
拟录取专业 | 就业去向 | 拟录取最高分 | 拟录取最低分 |
学前教育 | 昭觉县 | 204 | 192.5 |
学前教育 | 新龙县 | 194 | 194 |
学前教育 | 喜德县 | 216.5 | 216.5 |
学前教育 | 石渠县 | 182.5 | 176 |
学前教育 | 壤塘县 | 178 | 178 |
学前教育 | 普格县 | 232 | 193.5 |
学前教育 | 美姑县 | 203.5 | 195. 5 (文化 107) |
学前教育 | 理塘县 | 221 | 193.5 |
学前教育 | 金阳县 | 211, 5 | 199 |
学前教育 | 甘洛县 | 204.5 | 192.5 |
学前教育 | 稻城县 | 177.5 | 177.5 |
学前教育 | 布拖县 | 194.5 | 190. 5(文化 99) |
四、2018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高职单招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录取分数线 |
学前教育 | 普通类 | 80 | 355.4 |
中职类 | 120 | 328 | |
旅游管理 | 普通类 | 60 | 199.3 |
中职类 | 40 | 202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普通类 | 60 | 208.2 |
中职类 | 40 | 229 | |
建筑经济管理 | 普通类 | 70 | 238.1 |
中职类 | 30 | 209.4 | |
会计 | 普通类 | 70 | 216 |
中职类 | 30 | 251.4 | |
舞蹈教育 | 中职类 | 30 | 205.7 |
合计 | 630 |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393。
第三条 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学校监审处(0839)3372374。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2021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配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与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统考总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奖、贷、助学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和省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864411/0839-3300826/3342339/330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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