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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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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网址:http://www.sptc.sn.cn


2021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陕西省及全国专业招生人数,这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数据,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1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始创于1958年,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4年升格为高职院校,2008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一、2021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


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政府主管部门新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说明: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始创于1958年,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4年升格为高职院校,2008年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以高职教育目标企业需求为依据,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热门专业,覆盖了通信、计算机财经、管理等四大领域,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培训楼、学术报告厅、电子阅览室、学生活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学生公寓楼、学生餐厅等教学生活场所。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国家标准代码:1373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学院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程控交换、5G移动通信、动漫设计制作、“金手指”实习银行、三方物流模拟、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80多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网址:http://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政府主管部门新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证书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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