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 乌鲁木齐
- 2021-10-27
-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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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邮编:830011;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
邮编:839000
乌鲁木齐校区:0991-7922479 381317045@qq.com
哈密校区:0902-6998220 1429425965@qq.com
网址:http://www.xjtzy.net
以下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三校生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考生,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受专业及就业岗位限制, 500105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500106铁道车辆技术;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060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500108动车组检修技术等专业,女性考生请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学院以铁路交通类专业建设为龙头,形成了与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专业群。
其中,铁道机车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高速铁道技术等专业是面向西部铁路建设设立的特色专业。
2、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由新疆铁路高级技术学校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整合建立,整合后的学院实行两地办学,校本部位于乌鲁木齐市,分校区位于哈密市。
学院设有自治区第19、第22国家级技能鉴定所,是乌鲁木齐铁路局技能鉴定和岗位培训基地、铁路司机培训基地、铁路危险货物押运员培训机构、铁路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连续十八年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
一、202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3300元/年);
2、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年。
附:202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序 号 | 专 业 代 码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培养层次 | 就读校区 |
1 | 500105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3 | 哈密校区就读 | ||
2 | 500106 | 铁道车辆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3 | 500107 | 铁道供电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4 | 500101 | 铁道工程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5 | 500110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6 | 500111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7 | 500112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8 | 500102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9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10 | 500108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11 | 50060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12 | 460104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
13 | 500604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14 | 5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50060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
16 | 5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17 | 530804 | 铁路物流管理专业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18 | 460301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
19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20 | 460401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21 | 460305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
22 | 43010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哈密校区就读 |
23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高中毕业生 | 专科 | 乌鲁木齐校区就读 |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由新疆铁路高级技术学校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整合建立,整合后的学院实行两地办学,校本部位于乌鲁木齐市,分校区位于哈密市。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上由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校信息
学院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489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邮编:830011;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
邮编:839000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九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实现阳光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三校生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考生,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受专业及就业岗位限制, 500105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500106铁道车辆技术;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060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500108动车组检修技术等专业,女性考生请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3300元/年)和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年)。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二十四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
第八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二十六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就读校区详见自治区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及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修订,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乌鲁木齐校区:0991-7922479 381317045@qq.com
哈密校区:0902-6998220 1429425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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