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 > 正文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和学费多少?电话地址?怎么样?

...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校徽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校徽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邮政编码:361102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7762777 7762778 7762779(早上8:00—晚上10:00)

招生办传真:0592-7762779     微信公众号:xmblkjxy

qq:2522536498  1724497422  1035370598     QQ群:218519819

投诉电话:0592-2291666

网址:www.xmafkj.com         电子邮箱: xmafxyzsb@163.com


以下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十八条   我校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如果综合分分数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1、新闻采编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我校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21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社会体育、电子竞技运动管理、体育艺术表演、体育保健康复专业:我校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21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二十二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1、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软件技术

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建筑智能工程技术、旅游管理

省级示范专业,市级重点专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

2、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2004年,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于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地理位置优越,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拟新建的翔安区委区政府、翔安新城为邻,距离全国第一条海底隧道——翔安隧道和在建的厦门翔安大嶝国际机场仅5公里,紧临厦门地铁3号、4号线地铁口,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一、2021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1、 学费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经相关物价部门批准,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1)旅游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费9800元/生·学年;


(2)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健康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体育保健与康复、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10800元/生·学年;


(3)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体育艺术表演、社会体育、影视动画、新闻采编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学费11800元/生·学年;


(4)空中乘务专业,学费128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1600元/生·学年;


3、其它收费标准:


教材费: 600元/生·学年。


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说明: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是民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一般学费不是很贵,通常在4000-6000元每年,不过也有中外合作等一些超过10000元/年的高收费专业;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坐落于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面向大海,地理位置优越,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为邻,距离在建的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仅5公里,在建翔安3号地铁2公里,全国第一条海底隧道——翔安隧道5公里,校园正大门对面即为在建的厦门大学翔安附属医院(三甲医院),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厦门,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所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全称: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257


第六条  办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邮编:361102


第七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2021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入住环境优美,拥有完善的教学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三条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第十六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如果综合分分数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1、新闻采编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我校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21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社会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体育艺术表演、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我校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21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二十二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五章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经相关物价部门批准,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1)旅游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费9800元/生·学年;


(2)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健康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体育保健与康复、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10800元/生·学年;


(3)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体育艺术表演、社会体育、影视动画、新闻采编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学费11800元/生·学年;


(4)空中乘务专业,学费128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


3、其它收费标准:


教材费: 600元/生·学年。


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文件精神给予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邮政挂号信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xmafkj.com)公布;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


邮政编码:361102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7762777 7762778 7762779(早上8:00—晚上10:00)


招生办传真:0592-7762779     微信公众号:xmblkjxy


QQ:2522536498  1724497422  1035370598     QQ群:218519819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2291666


网址:www.xmafkj.com         电子邮箱: xmafxyzsb@163.com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