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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和学费多少?评价怎么样?王牌专业是什么?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和学费多少?评价怎么样?王牌专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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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徽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徽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邮政编码:212028

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电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邮箱:jw@zj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高考填报志愿时,2020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以及最近三年历年分数线是2021届考生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数据,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2017-2020年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分为理科和文科,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正式填报时需要与学校官网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2020镇江市高等专科学录取分数线【外省】


2020年镇江高专省外录取分数
地区文科理科艺术
山西147-370177-352213
吉林365-395309-329
黑龙江333-399314-331
浙江497-522
安徽443-496209-429473-677
江西310-396286-414
河南186-463184-440文:49-58理:42-50
湖南467-492360-367
广西187-346235-387
海南438-474
重庆381-429320-444
四川283-421224-348
贵州374-478268-386165-208
云南419-485367-425
陕西350-418285
青海258-410273-358文:514-567理:356-477
新疆337-390283-305
山东420-456
宁夏245-370254-372
广东257-414319-438
甘肃281-429217-363
福建358-456270-360
西藏289-315278-297


2、2019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镇江高专江苏录取分数

 

2019年省内录取分数段
类型选测科目文科理科艺术
等级要求
普通专科DD220-279276-304344-442
会计(与江苏科技大学分段培养项目282-301

电子自动化技术(与京江学院分段培养项目)
304-315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镇江高专省外录取分数


2019年省外录取分数
地区文科理科艺术
山西160-422174-320
吉林333-350288-330
黑龙江271-323292-321
浙江449-508
安徽444-477223-378474-668
江西293-396230-367
山东456-482395-429
河南225-408188-429
湖南448-494324-373
广西189-414198-368
海南457-501376-486
重庆332-460277
四川207-419229-427
贵州284-424240-374
云南410-442338-427
陕西328-401
青海352-406259-352
新疆347-408294-323
山东456-48 2395-429
宁夏328284-308
广东407-432282-376
甘肃239-398199-380
福建364-450286-354

    

3、2018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录取分数


文科

297-219

理科

296-244

艺术类

440-339

电气自动化技术(与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分段培养项目) 

理科

291-279

会计(与江苏科技大学分段培养项目)

文科

294-28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省外录取分数


省份

文科

理科

艺术类

山西

370-225

373-211


吉林

352-240



黑龙江

360-235

264-238


安徽

482-402

417-208

640-530

江西

442-330

372-292


河南

346-273

337-206


湖南

462-420

391-240


广西

380-236

360-279


重庆

447

437-320


四川

453-323

425-230


贵州

454-332

386-276


云南

502-401

447-335


陕西

323

252


新疆

332-301

337-260


甘肃

407-234

372-206


山东

463-413

424-317


宁夏

388

237


福建

444-397

315-267


西藏

316-274

280-253


青海

381-287

341-231


广东

428-395

348-248


浙江

文理综合

513-450


4、2017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全国】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录取分数线


省份

录取批次

文科

理科

江苏

普专

199-259分

223-299分

吉林

高职专科批

210-217分

309-429分

山西

专科批

264-383分

158-306分

重庆

专科一批

236分

212-220分

浙江

文理第三批

413-516分

安徽

专科批

360-434分

206-401分

河南

专科一批

180-395分

184-336分

湖南

专科批

360-416分

311分

陕西

专科批

--

313分

四川

专科一批

242-494分

240-457分

贵州

专科一批

336-448分

235-370分

江西

专科批

333-341分

225-353分

甘肃

专科一批

254-389分

208-398分

广西

高职专科

265-316分

广东

第三

338-374分

189-299分

云南

专科批

371-445分

307-403分

西藏

专科批

260-302分

197-241分

青海

普通专科

214-381分

255-328分


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王牌专业名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旅游管理工业分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广告设计制作


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艺术设计、旅游管理


江苏省品牌专业:旅游管理


江苏省特色专业:文秘


2、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Zhenjiang College)是一所由镇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由原镇江教育学院、镇江市职业大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镇江分校于1992年合并而成;2001年5月,江苏省劳动经济学校成建制并入;2003年3月,江苏省丹阳师范学校和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中心成建制并入;2013年7月,镇江卫生学校成建制并入。


一、202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


1、学费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年


工科类专业     53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年


医学类专业     6200元/生/年


2、住宿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800元(镇价费[2017]106号)至1500元(镇发改收费发[2021]30号)。

    

说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一般学费不是很贵,通常在4000-6000元每年,不过也有中外合作等一些超过10000元/年的高收费专业;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Zhenjiang College)是一所由镇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由原镇江教育学院、镇江市职业大学和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镇江分校于1992年合并而成;2001年5月,江苏省劳动经济学校成建制并入;2003年3月,江苏省丹阳师范学校和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中心成建制并入;2013年7月,镇江卫生学校成建制并入。


2021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051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


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报名条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十八条 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对各专业录取按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即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文化成绩加美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可在入学一学期后并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年


工科类专业     53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年


医学类专业     62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800元(镇价费[2017]106号)至1500元(镇发改收费发[2021]30号)。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邮政编码:212028


                  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电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邮箱:jw@zj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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