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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分数线和学费多少?评价怎么样?王牌专业是什么?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分数线和学费多少?评价怎么样?王牌专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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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校徽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校徽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80

招生传真:(0514)87431880

招生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招生监督邮箱:yzecho@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jstc.edu.cn/


高考填报志愿时,2020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以及最近三年历年分数线是2021届考生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数据,为了方便大家查询,大学生必备网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2018-2020年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分为理科和文科,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正式填报时需要与学校官网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2020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江苏】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在江苏录取分数线


年份招生类型科类批次省控线最低分
2020普通理科专科260288
2020普通类文科专科批230230
2020分段培养理科专科批260311
2020分段培养文科专科批230283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江苏省各专业分数线


年份专业科类批次省控线最低分位次
2020计算机网络技术(分段培养)理科专科批260312144270
2020财务管理(分段培养)理科专科批260312144270
2020旅游管理(分段培养)理科专科批260311145773
2020烹调工艺营养(分段培养)理科专科批260310147238
2020导游理科专科批260301158223
2020酒店管理理科专科批260291166983
2020物流管理理科专科批260290167730
2020烹调工艺与营养理科专科批260290167730
2020计算机网络技术理科专科批260289168418
2020电子商务理科专科批260289168418
2020旅游管理理科专科批260289168418
2020建筑室内设计理科专科批260288169078
202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理科专科批260288169078
2020会计理科专科批260288169078
2020中西面点工艺理科专科批260288169078
2020财务管理(分段培养)文科专科批23028744964
2020旅游管理(分段培养)文科专科批23028350027
2020烹调工艺与营养(分段培养)文科专科批23028350027
2020物流管理文科专科批23028150590
2020烹调工艺与营养文科专科批23027951146
2020电子商务文科专科批23027651898
2020导游文科专科批23027352643
2020旅游管理文科专科批23024257592
2020中西面点工艺文科专科批23023258710
2020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科专科批23023158812
202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文科专科批23023058900
2020会计文科专科批23022559319
2020酒店管理文科专科批23022359501
2020建筑室内设计文科专科批23022259571


2、2019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全国


2019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


省份批次录取最低分
江苏普通文科220
文科(3+2本科230
理科269
理科(3+2本科)297
艺术类(不分文理353
安徽文科440
理科206
艺术类(不分文理)595
甘肃文科223
理科273
艺术类(不分文理)182
广西文科222
理科219
艺术类(文)456
贵州文科210
理科210
艺术类(不分文理)181
河南文科185
理科175
艺术类(文)492
艺术类(理)411
湖南文科413
理科335
江西文科374
理科309
艺术类(文)153
山西文科178
理科170
艺术类(不分文理)193
陕西文科231
理科305
艺术类(文)179
艺术类(理)177
四川文科289
理科332
艺术类(不分文理)207
西藏文科172
理科205
新疆文科304
理科274
重庆文科379
理科316

     

3、2018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全国】


2018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


省份

批次

录取最低分

安徽

文科

389

理科

214

艺术类(美术类)

547

甘肃

文科

225

理科

236

贵州

文科

422

理科

270

河南

文科

211

理科

203

艺术类(美术类)

273

湖南

文科

352

理科

322

艺术类(美术类)

551

江苏

文科

236

理科

239

艺术类(美术类)

348

江西

文科

387

理科

313

艺术类(美术类)

286

宁夏

文科

462

理科

282

青海

文科

284

山西

文科

173

理科

196

艺术类(美术类)

242

陕西

文科

238

理科

184

艺术类(美术类)

213

西藏

文科

172

理科

214

艺术类(美术类)

155

新疆

文科

287

理科

225

艺术类(美术类)

156

重庆

文科

316


1、2020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对口单招分数线


2020年对口单招各科目组投档线


科目组名称院校
代码
院校名称投档分辅助
电子电工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7——
计算机应用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1——
财会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376155
市场营销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23——
旅游管理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349189
艺术(艺术设计)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398196
烹饪139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24——


2、2019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对口单招分数线


2019年对口单招各科目组投档线


代码科目组名称省控线我校分数线
14电子电工202202
15计算机应用201359
18财会201355
19市场营销215215
20旅游管理242389
21艺术110/151355
22烹饪207397


3、2018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对口单招分数线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对口单招各科目组投档分


科目组名称投档分辅助分
电子电工262
计算机应用303134
财会425140
市场营销330
旅游管理471236
艺术(艺术设计)339177
烹饪504231


注: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辅助排序分(即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考生总分等于投档分时,专业技能成绩须达到辅助排序分;当考生总分超过投档分时,则辅助排序分高低不影响投档。


一、202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7〕210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2、住宿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说明: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简介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学院地处扬州临港新城中心地带,北望高旻寺、南眺扬子江、西依古运河、东临凤栖湖,按5A景区标准建设,集萃扬州园林精华,校园即公园、建筑即景点、情境即学境,是理想的求学圣地。学院前身为1959年创建的扬州市烹饪学校,2017年定名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首批江苏省智慧校园、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全省首个乡土人才“三带”研修学院、扬州市“文明校园”,多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2021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60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扬州。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和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投档比例移入录取规则部分,由考试院审核)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建议符合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五官端正,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颈部、手部、小臂、小腿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等。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无“O”型腿或“X”型腿;2.男生173CM—185CM,女生163CM—175CM。3.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男生0.7以上,女生0.5以上。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仍相同,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艺术类专业,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仍相同,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7〕210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生/学年,助学金最高达4300元/生/学年,每年获得各类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80


招生传真:(0514)87431880


招生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招生监督邮箱:yzecho@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js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jstc.edu.cn/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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