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进口时已经缴纳过进口消费税,所以国内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一次性课税。
单一环节是指进口交纳了消费税,以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如果进口的产品没有直接销售,而是加工为成套产品销售了,所以要交纳消费税,是允许扣除生产领用的进口产品已纳消费税的,并没有重复征税。(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
对于外贸企业而言,进口货物若是属于应税消费品性质的,则应征收消费税。对于进口消费税,应计入什么科目核算?
进口消费税计入什么科目?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产生的消费税,计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材料采购(采购价+关税,消费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一般纳税人抵减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入成本)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1、实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消费税不同应税产品的纳税环节包括什么?
一、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1、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二、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三、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四、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一、消费税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4、批发环节: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适用税率5%。
二、
定义: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属于流转税范畴。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中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之一,在中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费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消费税暂行条例是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实施,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升征这一税种,在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后,再根据特定的财政或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进行征税,可起到限制奢侈消费、调节产品结构、保障财政收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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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法律分析:进口时已经缴纳过进口消费税,所以国内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一次性课税。单一环节是指进口交纳了消费税,以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进口的产品没有直接销售...
文章不错《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销售环节还用交吗》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