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劳动合同知识,你必须要知道
- 知识宝典
- 2021-08-15
- 364
...
作为一名职场人,劳动合同与我们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想要远离劳动合同的陷阱,这些劳动合同知识,你一定要知道!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在这未订立劳动合同的11个月内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中,不能随意约定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承担违约金仅限于两种情况: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以培训费为准;
(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除此以外,不能约定违约金。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及时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链接:http://jvsha.com/3183.html
上一篇:毁掉一个好员工,其实很简单
下一篇:关于薪资那些事你了解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