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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工资和克扣工资的区别,该如何证明?

扣减工资和克扣工资的区别,该如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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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民营企业、小企业等等经常会有扣工资情况发生,员工遇到公司克扣工资的情况,会给他们的生活工作、心情都会带来影响。但是其中有的是扣减行为,有的是克扣行为,在维权的时候你分得清吗?员工遇到了克扣工资的情况又该怎么证明?下面由小编为你解析,希望看完之后对你有所帮助。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克扣工资所需要的证据

克扣工资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当事人陈述、同事的证言等证据。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

()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相应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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