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正文

通知怎么写?

通知怎么写?

通知怎么写?通知是党政机关公文...

通知怎么写?通知是党政机关公文中最常用的文种之一。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作者的角度说,通知是发文机关受限最少的文种之一。它的发文机关不受性质与级别的限制,无论是最高层机关,还是基层机关单位,都可以使用。
 
根据通知的实际使用情况,可将其分为发布性通知、指示性通知、转文性(含批转和转发)通知、知照性通知和会议通知等多种。
 
结构与写法
 
(一)发布性通知
 
发布性通知的内容结构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标题
 
这类通知的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名称、被发布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2.正文
 
正文一般应当载明两层内容:一是明确指出所发布的是什么法规,该法规的施行或生效日期及相关事项说明;二是提出贯彻执行的希望或要求。一些十分重要的法规,文中还要强调它的重大意义。在具体表达次序上,开头都要通过一个“提前”句式,使用“现将”二字,把所要发布的法规、规章展现给阅者。
 
在主体部分,一方面可强调它的重要性及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则要提出贯彻执行的要求。一些内容比较简单的发布性通知,在写作上一般只有发布了什么法规规章及其时效两个方面的内容。
 
3.结尾
 
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要求下级反馈贯彻执行的情况;二是用来宣布法规及规章的时效,其写法有的是“从即日起施行”,也有的是“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并写明原有相同的法规、规章同时废止等;三是以结尾词“特此通知”告结。
 
(二)指示性通知
 
指示性通知的内容结构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标题
 
这类通知的标题由“制文机关”“事由”与“文种”三个要素组成。
 
2.正文
 
正文的写法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既有一个独立且简短的开头“撮要”,又有一个总括全文中心并要求下级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的结尾,中间主体部分由若干并列的内容组成,呈现“总—分—总”的结构模式。这是内容复杂一些的指示性通知相当普遍的一种写法。

在具体写法上,一般先用一段文字从正面阐明相关事项的意义、作用,对该项工作加以肯定,属于“虚写”,然后用“但是”转折,指出存在的问题,列举种种表现,以此说明行文的缘由和必要性,属于“实写”。接下来一般用一过渡句“现就……通知如下”引出下文。

从结构布局上讲,此为“总”;然后从不同方面分别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此为“分”;最后用一个自然段提出相关要求,此为“总”。这种结构布局,内容严整、结构顺畅。从写作技法上看,此类通知通常都要在开头部分交代发布通知的缘由和背景情况,而且采用“抑扬结合”的手法,即先从正面加以肯定,然后笔锋一转引出存在的问题,继而转入通知的具体事项。

对通知事项的陈述,通常都要首先阐明意义、重要性,接下来从不同侧面加以表述,提出具体的意见、办法和措施,最后往往涉及组织领导方面的内容。要特别注重运用撮要表达技法,对于每一部分内容的阐述,首先列示一个段旨句,概括某一方面的内容,然后进行具体阐述。

由于使用段旨句,使行文观点十分突出,层次分明,易于理解和把握。而这对于通知内容的贯彻执行,显然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
 
二是开头有一个开宗明义,交代缘由、背景的“撮要”,然后分条列项提出要求,其结构形式表现为“撮要分条式”,这是较前者内容简单一些的指示性通知的写法。
 
3.结尾
 
结尾部分主要是对有关单位提出贯彻执行的希望和要求,要与开头的“撮要”相互照应,使全文既达到圆润缜密,又起总括收束之作用,以进一步提高人们的认识;有时也用结尾词“特此通知”告结。
 
(三)转文性通知
 
此类通知包括批转、转发性通知两种情况。其内容结构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标题
 
此种通知的标题,通常由批转(转发)文件的机关名称、主要内容与文种三个要素构成。这里讲的主要内容即被批转(转发)文件的标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批转和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如果被批转或转发的原文标题已含有介词“关于”,则在拟写时应予省略,而不应出现“关于”重叠使用的情况。如果原文标题不含有介词“关于”,则应保留
 
2.正文
 
此种通知的正文,多数情况下通常要写明两层意思。一是表明对被批转文件的态度:二是提出贯彻执行的希望和要求。也有的内容相对复杂一些,在表明态度之后,还要强调阐述批转或转发该文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技巧与要领
 
(一)要讲求实效,切忌滥发通知
 
由于发布通知是要求所属机关单位贯彻执行或周知的,其目的在于指导和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要特别注意发布的必要性,讲求实效,严禁随意滥发。要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做到量度适中。实践中,有些机关不分巨细,逢事必发“通知”,以致过多过滥,有损通知的严肃性,必须加以纠正。
 
(二)要把握内涵,切忌越俎代庖
 
由于通知具有多功能的特性,因而在实践中往往备受“偏爱”。有些公文,按其内容性质及发文的目的要求本来应当用“函”“意见”或“通告”,却往往被“通知”代替。甚至有些本来应用“启事”“声明”之类的日常应用文也随意用“通知”行文,既失严肃,又有悖法规规定。
 
(三)要明确无疑,切忌含混
 
发布通知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并且需要贯彻执行的,因此,在写作时必须做到主旨明确,结构严谨,用语通畅,令人一目了然。同时,在内容上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的文件指示精神,还要合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四)要注意写好不同类型通知的习惯性结尾用语
 
无论哪种类型的通知,其结尾部分往往都要使用较为固定的习惯性用语,诸如“请遵照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参照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请研究试行”等等。撰写时要注意根据不同的行文目的和内容,选择使用恰当的结尾用语。

一般而言,如果通知的内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定或准则等,必须令行禁止、照章办事,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认真贯彻执行”“请依照执行”“请遵照办理”“请立即贯彻执行”等;通知内容虽然提出了政策性的要求,但又允许下级机关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办理的,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研究试行”。

如果通知中的内容属于探索性的,或是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其法律手续尚不完备,需要下级机关边执行边修改的,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研究试行”。

如果通知中的要求只是根据一定地区的特点,或是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等,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参照执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