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连云港市灌云县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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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党建引领富民兴村”提供人才支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乡村振兴专干”,现公告如下:
计划在全县公开招聘100名“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详见《灌云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附件1),可在灌云县政府网查询。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适应当前农村工作需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全日制高中或中专。
(五)报考类别B岗位还应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退役军人情形之一并经镇(街)人社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七)考生只能报考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村或邻村岗位(所在镇街)。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邻村岗位的需提供镇(街)党建办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B类岗位人员,提供经镇(街)人社服务中心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5.《灌云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灌云县政府网下载,先在电脑上填写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6.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相片4张(同底版)。
7.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诚信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基层工作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3:00-6:00在镇(街)党建办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考生需佩戴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3.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及排名同时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防疫要求参照笔试要求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递补安排。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模式,由岗位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管理。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组织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镇街,统一安排上岗。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免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被录用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不低于灌云县最低工资标准)、考核报酬、按规定交纳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其他要求
1.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乡村振兴专干”,连续两年经所在镇(街)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在灌云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公示网址:http://www.guanyun.gov.cn。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8-88161172。
六、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
七、镇(街)咨询电话
伊山镇0518-88857599
杨集镇0518-88106702
燕尾港镇0518-88584455
同兴镇0518-88511026
四队镇0518-88106908
圩丰镇0518-88561048
龙苴镇0518-80302696
图河镇0518-88696002
下车镇0518-88481023
东王集镇0518-80302792
侍庄街道0518-85939259
小伊镇0518-88112713
南岗镇0518-8821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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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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