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电话是什么?地址在哪?上班时间!
- 东莞
- 2021-09-07
-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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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
(一)学前教育。2012-2013学年,全市共有幼儿园797所,3-6周岁在园(班)幼儿共255657人,入园率达97%,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全市优质幼儿园进一步增加,共有省、市一级幼儿园115所。
(二)义务教育。2012-2013学年,全市共有小学322所,在校生608118人。全市共有初中163所(不含完全中学),在校生192067人。高水平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
新莞人子女教育方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非本市户籍学生有838567人,非本市户籍小学生495765人,其中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有114902人;非本市户籍初中生113350人,其中在公办初中就读的有27162人;非本市户籍普通高中学生11776人,中职学生28552人,幼儿园幼儿189124 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2012-2013学年,全市共有高中阶段学校66所,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和多层次学校高中部)40所,在校生75851人;中职学校26所(含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56664人。中职学校招生21065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31159 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30489人。2012年普通高考,我市考生录取率、每万户籍人口升入重点(第一批本科)、本科、大学人数等四项指标在全省 21个地级以上市中均排列第一位。
(四)成人教育。2012-2013学年,全市共有5 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32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02所民办培训机构,全市各类教育培训量保持52万多人次,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 61576人。全市共有22330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共有54525人次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五)民办教育。2012-2013 学年,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617所;民办普通中小学247所,其中小学110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5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1 所、多层次学校11所;民办中职学校11所(含2所民办技工学校)。民办学校在校生分别为幼儿园194261人、小学395976人、初中99775人、普通高中19164人、中职学校23399人。
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政策(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2007 年1月起,我市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管理,市财政承担全部办学经费;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市财政承担90%经常性办学经费,其余经费由镇街解决;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并承担其办学经费,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了各级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为进一步整合和扩充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我市在2007年7月颁布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计划投入近30亿元,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撤并小规模学校。2010年、2011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新建、扩建一批学校”列入当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实施了21所高中阶段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完成了高中阶段布局调整。
(三)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我市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2007年我市又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这两项改革,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全市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调动了全市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教师队伍。
(四)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我市从2006年9月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2007年,实行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2008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完全免费教育。在此基础上,2009年又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本市户籍学生借读生书杂费,让其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2013年起,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不分户籍实行财政补助。
(五)采用积分制解决新莞人读书问题。我市把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实施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采取公办中小学挖潜扩容和鼓励兴办民办学校“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有效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9年,出台了《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通过积分制办法,接收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采用积分制办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地级以上市。2010年、2011年,我市根据实际,对暂行办法及积分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降低门槛,简化流程,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新莞人。2013年,我市正式出台了《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学生达60.9万人,其中14.2万在公办学校就读,占公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46.7%。
(六)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我市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清理整顿无牌无证办学和跨层次招生等无序竞争行为,对民办教育开展年检,实行民办学校星级管理(即将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市一级”三个等级),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创强评优,提高办学水平。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优惠政策,保障民办教育权益。2010年,出台《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从2010年起至 2014年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2012年,我市出台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民办学校建设扶持政策,对成功创建的民办学校实行资金补助;出台《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对新购、换购专用校车按照购置价的10%予以补贴,全额补贴校车行驶记录仪初装和维护费用,全额免除校车路桥统缴年费,总计投入约1.2亿。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市政府每年投入约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幼儿园按一定标准实行财政补助。从2013年起,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不分户籍实行财政补助。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为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教育和为市民提供多样化教育选择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深入推进“三名”工程。我们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进修,大力开展各级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名教师、名校长”,创设激励性专业职位,构建教师专业成长阶梯。2009年,我们完成了为期三年的第一批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评选工作,共评出学科带头人120名;选拔出首批290名骨干教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2010年,继续评选出第二批学科带头人146名,选拔出骨干教师685名,并设立10个名校长工作室、30个名师工作室,为名校长、名教师成长提供更为广阔的工作与展示平台。2012年,全市共有省“教师工作室”主持人16名,省、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32名,同时不断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进“名师工作室”跟岗学习,组织146名学科带头人在全市各中小学集中开展成果展示月活动。
(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们牢牢把握素质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未来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管理平台;不断调整招生政策实施均衡招生;加大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力度,切实为学生减负;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宽松和谐的学生成长环境;大力开展体育、艺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身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此外,我们进一步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公民意识培养、法制、安全、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教育,加快学校专职专业心理教师配备,不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发展。2012年,组队参加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我市代表团奖牌数和团体总分均名列全省第四;选送节目、作品参加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72 个;组织学生参加了3次省级青少年科技活动,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78项;参加全省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成绩位居全省第二位;参加第18届(2012)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28名高中学生获全国一等奖。2012年,我市获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市教育局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十)高标准创建教育强市。1996年,东莞市提出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2000年,东莞市召开了创建省教育强市动员大会,2001年又将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2005年,东莞把优先发展教育、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列入十项民心工程。从提出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目标以来,东莞市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教育发展优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均衡协调发展,努力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坚持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实施人才强教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创建省教育强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2005年底,东莞的省教育强镇总数达23个,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2007年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十一)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初步建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结合、中职与高职共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主要做法有:一是优化整合中职教育资源。制定《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新建5所、扩建4所中职学校,在东部生态园划出1100多亩地兴建职教城。完成市经济贸易学校与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城职业技术学校与南城职业中学、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与大朗职业中学的合并,并分别命名为市经济贸易学校、市商业学校、市纺织服装学校。结合我市产业和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对7所职业学校统一以“东莞市+行业(或专业)+学校”的格式进行重新命名。二是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从2008年开始,对中职学校按照扣除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后每生每年4600元的标准进行拨款;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对低保和困难家庭子女就读中职学校财政每年每人给予3000元补助;对本市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中职学生全部发放国家助学金。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中职学校设备购置专项资金 1000万。从2013年开始,积极推进中职免费教育。三是探索联合办学新模式。支持、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与东西两翼和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对“双转移”学生实行财政补助;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班,以半工半读的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和培训。四是深化校企合作。着力强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企业课堂·岗位学制”等校企合作模式,更好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东莞所有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都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将企业生产车间作为校外实训基地,增强了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初步实现学校课堂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的良好衔接。五是抓好示范性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2008 年,出台了《东莞市中职学校骨干专业设置方案》,根据目前全市主要支柱产业构成分布状况,以及产业调整规划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了28个专业为我市中职骨干专业,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我市省级重点专业(点)达15个,数控、汽修、网络、物流、动漫和会计等6个专业建设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1400万元。东莞理工学校、市经济贸易学校和市商业学校顺利通过了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七是努力拓宽中、高职连通渠道。“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试点工作,开设了数控技术和软件信息与服务专业,共招收400名学生。近年我市举行的多项国际、国家级时装设计大赛中,我市中职学生屡获大奖,2012年中职学生就业率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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