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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下半年)

2021年北京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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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需要,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岗位

  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0家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48个,拟招聘69名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计算方法:40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四)学历要求统招学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大专学历要求取得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专业、职称等;

  (七)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16日(含);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9月16日9:30-11:30,13:30-16:30到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教育中心(城关街道顾册村兴房大街70号)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户口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工作时间。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登录http://www.bjfsh.gov.cn./zwgk/wjw/查阅。

  (三)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并约定8年的服务期限

  (六)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5)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监督电话:010-89361144

  2.请各位报考人员按照《关于报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见《附件3》)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

  1.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条件汇总

  2.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3.关于报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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