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巴彦县教育局电话是什么?地址在哪?上班时间!
- 巴彦
-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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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政府机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到5点半(夏季:3点到6点)。建议上午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政府部门一般上午开会,工作人员比较齐;下午有可能外出办事而找不到办事的人。
巴彦县教育局是巴彦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是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命令,对县人民政府和哈尔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巴彦县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管理。
巴彦县教育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向县人民政府、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副局长做好分工范围内和局长委托的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向局长报告;各股室在局长、分管局长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工作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大局为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发扬团队精神,发挥整体合力作用,服务全局、服务基层。
一、巴彦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方针和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捐资;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校舍、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所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社会规范用字管理;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巴彦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印信保管使用;负责史志、年鉴、大事纪、文件汇编等工作;负责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负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汉子应用能力等级测试以及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
(二)计审股
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及国家和省、市、县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管理教育基本建设计划及教育专项计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撤销、合并、更名的审批;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指导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及具体要求,检查、指导、评估学校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中等职业与成人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和技能考核验收;制定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评估标准;负责全县中初等民办非学历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及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相关工作;负责远程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信息技术和电化教育教学工作。
(六)安全保卫股
拟订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
(七)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八)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审核全县中小学校编制;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继续教育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
教育党委
负责系统党委政治、思想、组织、宣传、统战、工会、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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