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电话是什么?地址在哪?上班时间!
- 南宁
- 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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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政府机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到5点半(夏季:3点到6点)。建议上午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政府部门一般上午开会,工作人员比较齐;下午有可能外出办事而找不到办事的人。
2010年7月28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10〕43号)规定,其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区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和民办高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负责选派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督导专员)。
(十)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协调、指导全区“211”工程建设和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划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六)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成绩随着广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西教育事业也迈上新台阶。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标志着广西教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2007年,“两基”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广西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2009年,广西有幼儿园5053所,在园人数为112.82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2.91万人;小学14290所,在校学生436.78万人,小学专任教师22.08万人;普通初中2019所,在校学生206.55万人,初中专任教师11.82万人;普通高中478所,在校学生75.28万人,高中专任教师4.1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92所,在校学生62.89万人,专任教师2.08万人;高等学校75所,包括普通本科院校29所(其中独立学院9所)、高等专科学校8所、高等职业学院31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7所,全区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69.15万人,包括研究生1.88万人、普通本专科生52.8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14.44万人,高校专任教师3.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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