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 事业招聘
-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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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简介
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珠海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以及其预警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用研究;参与动物卫生监督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实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疫情报告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协调开展全市农检、兽医、植检系统实验室规划、建设、指导、考核、培训,协助指导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共2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报考综合事务类三级合同制职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报考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公告发布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HRsj.zhuhai.gov.cn/)网站。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465号。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y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进行报名。
3.报名预约:为加强疫情防控,避免人员密集,现场报名的需提前预约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明军(市疫控中心)、0756-2533395。
(二)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及能证明本人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电子邮件报名时须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必须与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试题按照综合科目类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利用周末组织,时间待定。
(二)面试
面试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利用周末组织,时间待定。
五、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依据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同时对报名资格、毕业证、资格证等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晚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经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办备案后,向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33366,监督电话:0756-2113622。
(四)招聘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和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制定疫情期间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落实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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