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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9号)

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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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专任教师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学校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具有本科学历人员18人,涉及专业教师、共享实训基地教师以及公共基础课教师等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热爱学生,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各招聘单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各岗位报名邮箱地址,详见《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编外合同制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15:00——2021年9月17日16:0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各岗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本硕毕业证等岗位需求材料。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命名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报名时间段保持电话畅通,时刻关注报名邮箱信息,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时间

  1.由学校各招聘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吉林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注:请各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地点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五)审查内容及要求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均为原件。

  以上材料结合自身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即可,没有可以不提供。

  四、面试及时间安排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集中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岗位性质:劳务派遣制;

  2..薪酬待遇: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和学校部分),寒暑假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和学校部分),与正式教职工享有就餐和通勤车待遇。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1个月内,与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到寒暑假顺延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聘期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3年期满,考核合格,双方协商自愿可续聘。

  九、其他情况说明

  1.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及报名材料投递邮箱:详见《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编外合同制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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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报名表

  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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