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焦作修武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 事业招聘
-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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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现制订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按照《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2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20名,高中教师及幼儿园教师3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年龄和相应专业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教师岗位须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6.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修武籍生源或在修武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修武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修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修武籍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或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提供户口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修武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修武乡镇特岗工作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修武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证明)等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
7.定向招聘修武县户籍考生:(1)需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为修武的;(2)因就学户口迁出修武尚未迁回的;(3)在修武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缴费证明可以报考;
8.定向招聘修武籍退役士兵(官):需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修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有关要求:
2.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在职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现工作单位及起始时间,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还需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在职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3.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和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分别参照为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请考生妥善保管。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21年10月18日8: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u.gov.cn),点击“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程序,登录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7188212。
2.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1年10月20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1年10月2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支付方式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政策。申请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2021年10月22日17:00前提交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低保证原件图片,图片要清晰无变形,图片压缩成文件包,文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贫困家庭或低保)”,发送至gbg999@126.com邮箱。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8:00至11月13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5.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于2021年10月22日17:00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通过原网上缴费系统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教育理论1》和《教育理论2》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拟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成绩低于50分、单科缺考或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
(3)面试成绩
本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审查考生档案资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为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对考生在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过程中提供或伪造虚假信息的,违反考试、体检、考察纪律要求的,分级分类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于考试日前14天内做好体温检测并签订《修武县202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交《承诺书》,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指定工作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信息发布
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附件:1.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报考专业参照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zip
4.修武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5.修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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