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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灵丘县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1年大同灵丘县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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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和省委市委组织部关于招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壮大我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充实基层骨干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录名额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名额为60名,入职后要求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偏远山区农村较多,招录男性35名、女性25名。招录大学生试用期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后安排到村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

  三、招录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本次招录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

  (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户籍要求限灵丘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考生生源地或配偶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灵丘县的也可报考。

  4、此次招录不作专业要求。

  5、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是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已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

  四、招录程序步骤

  招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聘用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5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有效期内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③《灵丘县2021年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④《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其他相关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材料

  户籍目前不在灵丘县,但生源地为灵丘县、因就读户籍外迁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

  户籍不在灵丘县,但配偶在灵丘县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配偶所在工作单位证明;

  报考人员为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和已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一年以上的,需提供所在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按期毕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毕业时间等);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

  3、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提前自行登录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从本公告附件下载《灵丘县2021年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校对无误后打印1份,本人在信息确认承诺栏亲笔签字,报名时提交工作人员审查。同时下载《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校对无误后在报名时将电子版交工作人员。报名时同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红底照片5张。

  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③身份证过期、丢失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身份证、准考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4、开考比例

  此次招录考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5、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6、缴费标准

  按照发改部门有关规定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凭贫困户手册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题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党建知识、法律常识、道德素养、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乡村振兴、农村生产生活应急处突、信访维稳等基层治理方面的内容)。

  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

  考生笔试成绩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结构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出现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致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拟招聘名额3倍情况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递补对象不足,则实有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等将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告。

  考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按岗位结构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并列者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3、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期间要严格执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做好考前14天体温检测工作,合理规划行程,做好自身管理,非必要情况不要去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考生进入考区需提供考试当日签写的《应考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无法提供和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录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因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体检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范围。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对招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招录方案以及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招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此次招录人员为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登记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由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公告由灵丘县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2-85220758522463

  附件:

  1、灵丘县2021年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与资格审核表.xls

  2、灵丘县2021年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报名情况登记表.xls

  3、应考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灵丘县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领导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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