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3批招聘公告
- 教师招聘
-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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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2021年毕业尚未就业且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含在职研究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10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10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10月2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10月2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本人教育经历(从本科填起),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为无相关经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的相关安排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栏目公布,应聘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https://www.szjm.edu.cn/rsc/rcyj/rczp.htm)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姓名查询。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岗位,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序。
(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院党委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四)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
(六)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4/413
联系人:李老师,於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联系人: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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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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