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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院校财政教育奖助项目绩效评价

农业院校财政教育奖助项目绩效评价

摘 要:通过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财政教育奖助项目的分析,对农业院校财政教育奖助项目绩效情况作了客观评价,并针对其分析调查结果从资格认定、资助范围、政策倾斜和高校资助等方面提...

摘 要:通过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财政教育奖助项目分析,对农业院校财政教育奖助项目绩效情况作了客观评价,并针对其分析调查结果从资格认定、资助范围政策倾斜和高校资助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农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教育奖助学金;社会效益;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2.04.029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Financial Education Awards and Subsidise Project 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LIU Hong-bo, LIU Ren

  (Zhongkai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al and Engineering, Guangzhou,Guangdong 510225, China)

  Abstract: Financial education awards and subsidise project of Zhongkai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al and Engineering was analyzed,and its performance was objective evaluated.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from qualification,scope ,policies and university subsidy.

  Key words: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eedy student; fiscal education awards and subsidies project grants;social benefits;performance evaluation

  财政教育奖助项目是国家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部分,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1986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开始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试点,1987年规定在入学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开始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2007年国家建立了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比较系统地制定了高校奖助学制度,2010年国家对资助政策又作了补充提高了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财政教育奖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社会效果如何,备受人们关注

  1 项目单位申请情况

  1.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省属本科大学。设有16个院(系、部),拥有1个博士工作站、生物化工等4个硕士点、农业推广硕士1个专业学位点和45个本科专业,其中16个名牌、特色专业,园艺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14个省市招生,现有本科生12 100多人,农村生源占5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 494人,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9%。

  1.2 农业高校贫困生情况

  农业院校的农村生源约占51%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来源于农村。学生产生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如贫穷地区经济收入低、父母下岗、孤儿、单亲家庭、家庭主要劳动长期患病以及农村家庭多子女状况等。农业院校贫困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缺乏自信。贫困生较少接受一些特色教育,如音乐体育美术等,很少参加比赛活动,如体育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辩论赛等,有的是对自己参加集体活动没自信,而有的是不愿意与同学交往。他们在生活学习中往往缺乏自信心,自卑感较强。而且,贫困生心理素质不高,心理状况比较脆弱。(2)成绩偏低。贫困生大多来自边远地区或农村,英语计算机方面知识普遍较差,为了补充这方面的基础知识,他们用很多时间学习,因而影响了其它学科知识的成绩,造成总体成绩不高,进而导致学习压力大。(3)见识不广。由于经济困难原因,贫困生都很少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社会接触面相对狭窄,社会实践经验不丰富,进而导致他们考虑问题层次不高,想问题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还出现逃避现实的现象。(4)就业困难。由于农业院校大部分学生来源于农村,而学习农科专业的又比较多,由于农科专业学生就业相对困难,就业竞争力不强,就业存在很大困难。

  1.3 立项基本情况

  本次立项主要是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国家财政教育奖助项目中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3个项目。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 000元,广东省教育厅分配名额3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 000元,分配名额490人;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贫困生的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 000元,分配名额1 907人。

  2 项目执行情况

  2.1 建立项目评审机构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立以分管校领导组长,以学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为副组长,以学生处分管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为成员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奖助学金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院(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系)院长(主任)为组长及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学校管理上形成了二级评审体系,强化了项目评审工作的领导,为评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1]。

  2.2 严格依据评审规定

  按照国家制定的《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教育部评奖补充通知》、《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制定的《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管理办法(修订)》作为奖助学金评审依据。国家奖学金主要是针对学业优秀的学生,且结合学生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此奖学金强调评选工作的优中选优。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是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按一定比例向农学专业和艺术专业学生倾斜。国家助学金按一定比例向农学专业和艺术专业学生倾斜,通过班级扶助小组坚持实事求是,通过认真摸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获得。   2.3 规范履行评审程序

  首先,学生处举办学院领导专题座谈会、辅导员专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让他们透彻、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的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对具体评审办法达成共识。其次,通过校园网络载体,对学生做好宣传员工作,让学生了解政策,然后下发《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筛选。再次,院系公示和学校公示,在公示过程中,学校及院系都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学生的监督。最后,将二级院系推荐的初审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后,呈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获奖助学生名单,上报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由省教育厅再上报教育部审批。

  2.4 及时落实资金发放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属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直接划进学生银行卡账户,属于国家助学金的,按每月300元,分10个月划入学生饭卡,作为学生生活伙食补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0年共有2 428人获得奖助,其中,有31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共发放奖励金额24.80万元;有490名学生获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共发放奖励金额245.00万元;有1 907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共发放资金572.10万元,以上3项资金共计841.90万元,全额落实到获得学生的银行账户和学生饭卡上。

  3 项目绩效评价

  3.1 在社会层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生问题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更关注贫困生,特别是农村的贫困生,国家采取经济资助的方式,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负担,让贫困生上得起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通过资金资助,促进培养大学生成长为专业人才、实用人才和创新人才,提高学生的劳动素质,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基础性作用,有利于保证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2]。

  3.2 在政府层面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实现人人享有教育的机会,是社会教育公平的体现。公共财政的核心问题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高校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是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职责,政府通过运用财政资金在经济社会中的调剂分配功能,发挥国家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资助高校学生解决经济生活问题,起到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权益,体现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3.3 在高校层面

  政府通过加大政策资助力度,特别是在政策上向农业院校农科生倾斜,吸引更多的农村学生报考农业高校,有利于促进农业高校教育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同时,根据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优化,有利于农业高校教学优势的发展,培养现代农业所需的高层人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4 在学生层面

  国家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制度设计上,明确规定了评选规则,三者侧重点不同,既发挥整体的互动、互补作用,又有所区别。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面对全体学生包括贫困生和非贫困生,是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起标兵模范作用。但这项奖励项目名额不多,而且非贫困生和贫困生都可获得,对于农业院校贫困生来说,该奖项涉及的学生不多,有时甚至没有。因此,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作用。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利于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有利于引导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这项奖励资助项目比例仅占3%,广东地方农业院校农科专业学生还有倾斜,但比例不大。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利于帮助贫困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经济保障,有效地解决贫困生实际问题,但经济资助比例仅占20%,资助面比较窄,还未能全面覆盖农业院校贫困生,有部分贫困生还未得到应有资助。根据当前物价情况,资助金额3 000元,资助资金比较少,还是不能解决贫困生的经济生活困难问题。

  4 提高财政教育奖助资金社会效益的建议

  4.1 规范资格认定标准

  贫困生资格认定是做好财政教育资助项目实施的基础和前提,规范评定标准是实现评审客观的条件。(1)制定认定制度。高校要创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办法,合理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等级,如特困生、比较困难生和一般困难生3个不同层次的等级。(2)坚持评审原则。在评审、评定和发放的过程中,坚持3项主要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加强监督管理。实施二级公示模式,学校和院系都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保证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校级资助中心和二级院系要严格操作,邀请学生代表参与评定工作,让学生知情,做到客观、有效地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4.2 扩大资金资助范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高校教育的大众化,学生人数不断增加,贫困学生的人数也增多。国家应按照教育规划规定GDP的4%提取教育资金,加大财政教育资金投入,扩大学生资助面,让更多的学生得到帮助[3]。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扩大到5%,国家助学金比例扩大到23%,覆盖面达到100%,并增加资助金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应从5 000元?人-1增加到6 000元?人-1,国家助学金应从3 000元?人-1增加到5 000元?人-1。

  4.3 政策倾斜农科学

  注重调整教育结构,让资助政策不仅帮助贫困生解决就学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鼓励贫困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最需要的地区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培养农业专业人才是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步骤之一,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农业高校要重视培养高端农业科技人才,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提高学习成绩的同时,要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奖助项目资金的安排方面,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农科类学生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方面,要安排较大的比例,解决农科生的生活困难问题,培养更多的农业专业人才。在学费方面,国家要制定优惠政策,减免农业院校农业专业学生学费,鼓励更多学生从事农业知识学习,为农村输送更多更好的农业高科技专业人才,并在就业创业方面,鼓励学生到农村就业,到基层创业,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贡献,以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4]。

  4.4 加大高校资助力度

  学校要继续实施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提高资金资助力度。(1)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鼓励贫困生注重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创新思维能力。(2)对农科生进行专项补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目前对农科专业的学生生活补贴是每月30元,对解决学生生活力度不大,对此应增加扶助,提高其标准到100元,每年1 000元。对特困生特殊补助,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特困生的生活问题。对就业困难的贫困生要实行就业前给予学生生活补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问题。(3)开展勤工助学工作。高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开展校内勤工助学,一方面解决学生的生活经济困难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升贫困生就业竞争力。(4)鼓励社会组织资助。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组织社会力量对贫困生捐赠,加大财政资金扶助力度,扩大资助覆盖面。(5)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解决贫困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的诚信度,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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