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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布二消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时间与一消同步!

甘肃省发布二消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时间与一消同步!

近日,甘肃省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甘肃省发布了《甘肃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表明:


甘肃省发布二消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时间与一消同步!

一、二消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试时间与一消同步;

2、二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通知承诺,采用考前资格抽查与考后资格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3.取得二次取消职业资格后,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可作为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详情如下:

甘肃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56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143号)等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承担命题、制卷、报名、试卷转运、阅卷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考试、资格考试和抽查。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颁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印制。该证书原则上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效。

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以申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注册。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可以作为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第四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2个科目.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小时。

第五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治道德、职业道德的,可以申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消防工程学士学位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取得消防工程学士学位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年以上。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一年。

第七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登记应当履行证明事项的通知承诺,采用考前资格抽查与考后资格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时应承诺报名信息真实,不提供虚假信息,不使用他人信息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考试大纲独立提出并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的者高考指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立分考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试时间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步。具体考试年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确定。

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离的原则。参加考试工作(包括命题、考试、组织管理等)的,不得参加考试、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做好从考试问题制度到使用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防止泄露。

第十一条申请人虚假承诺或者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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