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法学论文5300字_关于教育法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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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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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教育法学论文在进行写作的时候想必大家应该都知道不会那么简单的吧,并且也都让很多人不知道写什么样的内容吧,本论文分类为教育法学论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关于教育法学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教育法学论文5300字(一):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有效运用情境教学法的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从开放教育法学常规教学的弊端入手,提出教师应转变教学思维和教学观念,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通过有效运用不同角色创设、视频影像资料、课外资源创设等情境教学,来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情境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7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56(2020)01-0063-04
情境教育是利用形象创设情境,激发情感、开发潜质的一种教学方法[1]。在开放教育法学情境教学中,教师通过创设与学生具体的生活、职业相结合的情境,帮助学生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归纳、综合,充分唤起学生在具体的家庭、职业和社会生活中的经验和体验,由掌握知识、运用知识到在情境中深化认识,达到学生想学,愿学和主动学的目的。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有效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能加深学生对重难点问题的消化理解,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印象和记忆,提高教学效果。经过反复试验和比较,情境教育教学法能比一般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成绩3%~5%。
一、传统教学法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反思
在传统的法学教学中,教师都比较注重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全面性和整体性,大多采用灌输式的讲授,而对于学生实践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表达能力没有专门的强化训练,致使学生的这些能力都处于匮乏状态[2]。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师往往忽视了让学生自发学习原则,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在上课中与学生缺乏互动和启发,致使有的学生只掌握了教材中的法律理论和法学知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毕业之后,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如果继续按部就班依照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发展,也不利于开放教育的育人目标的进一步实现。
(一)面授课堂教学方式多样,但课时少
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主要提倡以多媒体为教学主体,通过自主化的学习与交互式的协作相结合,从而形成一套固定的教学模式。开放教育的学生一般都是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开展学习的。一些学生没有时间参加面授课,这也给学校造成了一定的假象,认为面授课可有可无,于是不断缩小面授课的课时。尽管在面授课堂中所包含的教学方式多种多样,但是,由于课时较少,致使情境教学法无法在课堂中展现其应有的价值。
(二)学生入学水平不同,教学进度不同
开放教育的学生,入学水平差异大,例如,在一个班集体内既可能有工作多年的学生,也可能有沒有社会实践经验的学生。所以,在针对这些学生进行情境教学时,对于那些经验丰富的学生来说,所教授的内容往往与工作有关,认为比较简单,一看就懂,但系统性的理论却又联系不够。而对于那些没有法学常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学生而言,在上课过程中往往不参与课堂互动,致使教学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二、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高效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的优势
(一)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情境教学法能够在课堂中调动学生的参与度,使学生在学习当中发挥自己的主体地位,不仅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而且也改变了学生的学习观念和学习态度。长期以来,传统的说教式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被动地参与到学习当中,学生缺乏对学习的兴趣,这也使情境教学法的开展面临了更多的难题。在应用情境教学法时,大多数学生认为这种教学方式只是活跃课堂氛围的一种添加剂,他们并没有从观念和思想上认识到情境教学法对于自生学习的重要性。而情境教学法能够促进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对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有着很大的帮助[3]。所以,教师要帮助学生更新学习观念,改变他们的学习习惯,加强对情境教学法的应用,使他们加深理解,从而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非常有利的当学习环境。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和思维能力
情境教学法要求学生大胆质疑,勇于探索,通过情境切身感受,从而获得知识与技能。这是一个思维形成和推理判断的过程,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已经体验到了如何进行法律知识的思考与探索,而且也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的实践,培养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
情境教学法能够为学生模拟一个虚拟的实战情境,学生在这一情境中不仅是自己的知识与技能得到了充分的训练,而且也加强了思维能力的锻炼。通过将典型案例设置应用情境,使学生对司法的价值的认识能从理论认识得到实践的运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与能力。
(四)有助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生是发展的人,教师要注重发展学生的潜能。而情境教学法主要着眼于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技能的提高,它不会受法律原理和规则的约束。不仅注重学生知识的培养与积累,而且学生也必须掌握获取知识的方法与技巧,学生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切身体会,从而感知法律原则。这是一个获取知识的过程,也是一个思维方法形成的过程[4]。由于情境教学法所创设的情境创设,主要取材于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所以这也给学生解决问题的提供多种方案,学生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也会将这些认识与技能应用到从事的法律工作领域当中。
三、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的方法和步骤
(一)教学准备
在上课之前,教师必须先对所要教学的内容进行整体梳理,通过充分备课,认真研究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开放大学的教学目标和考核要求。要针对教学环节,教学重点、教学内容等创设情境和互动形式。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重对电视、网络、书刊等课外资料案例的收集,从而为情境化教学积累更多的素材[5]。当然要布置学生进行复习和预习,这样能够对知识有一个基础的认知。由于学生对法学课程较为陌生,而且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实践的能力不高。所以,为了实现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效果的最大化,教师必须在开展情境教学之前给予学生充分的知识铺垫,这样才能够保证请进教学不会流于形式,才能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内容选定
开放教育所开展的面授课较少,所以融入情境化教学时必须要根据教材内容的重点和难点创设情境。根据法学教材内容,可以将课程分为基础理论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两大类别。基础理论性课程侧重于基本的法学知识传授,而实践性课程则是培养学生的法学案例分析和思维能力的培育。所以,情境化教学应当以实践性课程为主要的实施对象,在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时引入贴近生活的典型案例,模拟现场,实现真实工作场景的情境再现[6]。就可以将书本上的内容转化为具体形象的情境问题,不仅拉近了学生与现实工作的距离,而且也丰富了教学内容,学生在探究问题的过程中发展了思维,培养了独立思考的习惯。其次,要对情境资料认真筛选,要以服务教学内容为原则,这样才能更保证法学教学的质量。
(三)情境创设
1.创设静态探究式情境,引发学生情感共鸣。在创设情境时,学生作为观众,能身临其境地感受真实的案例。但是有些案例过于教程化,缺乏相关的背景资料,没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所以,情境化教学在选取案例时要尽可能的贴近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收集社会中所发生的真实故事,这样才能够带动学生的参与度。同时,教师也要积极借鉴案例中的成功经验,与学生进行分享,要及时的纠正案例中的错误做法,避免学生在由工作当中遇到同等问题时能够以正确的方式处理,它具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如在《劳动法》劳动争议处理教学中,教师如果只是讲解理论知识,必定效果不好,我们可以引入相关案例视频让学生在课堂上思考和讨论,同时再播放为此进行讨论的视频进一步提高学生兴趣,让学生提前进入现实法律工作情境,拉近法律理論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差距。
2.创设动态参与式情境,引导学生自主实践。学生作为情境中的参与者,是教师所创设情境中的演员。所以,老师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进入设定的工作场景,并发布相关工作任务,让学生感同身受,模拟练习,最终解决实际问题。不仅使理论知识得到了实践,而且也加上了学生的记忆,使学生在探索与互动当中掌握了更多的技能与知识。如教师可以组织“模拟法庭”教学,教师指导学生通过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各种诉讼角色,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开庭审理、法庭辩护等进行庭审演练,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为核心的法律教学模式。这既体现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特点,也把法学教育中的理论与社会实践有效地进行了结合,促进同学们更好地运用专业知识,对学生的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能力提升较大,是法学类课程教改的重要内容。
3.质量测评。为了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就必须进行质量测评。质量测评可以采取布置作业为测评方式。尽管学生学习的时间不多,对作业也存在着很大的抗拒心理。但是教师也要精心设计,把握关键,精简题量,为学生布置一定的作业。要以教学的重难点作为作业的主要内容,并设计一些具有趣味性的问题,让学生通过作业的完成对每一个知识点都能灵活掌握。其次,作业的内容要具有实践性,多布置开放性发散性的情境化作业,让学生通过网络收集资料,同时进行互动讨论,并把讨论的过程纳入质量测评。不管是针对哪种方式的测评手段,学生在提交完作业后,教师都必须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让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并加以完善。除此之外,教师还必须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表现行为进行及时的点评,注重对学生闪光点的挖掘,学生树立参与情境的信心和兴趣,从而使教学情境更优化。
四、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有效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情境的创设要真实且适宜
情境模拟教学活动中创设情境的案例,一般都是选取或改编社会中发生的真实的事件,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趣味性,可以促进学生的理解和实践运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课外法学资源可以被拿来作为课堂教学的情境素材。教师讲起一些生活中的案例来配合说明教材中的法学原理,对一些难以理解法条,能够有的放矢,运用情境来分析和解读,使学生的容易引发共鸣,促进领会法学知识。如教师可以结合教材,收集一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例,如《刑法学》中的“正当防卫”教学时,可以用“昆山反杀案”“赵宇正当防卫案”等案例进行分析。在选择案例时,对那些显然具有共识性的一般问题,要在问题设计中尽可能剔除,以保证问题设计的可讨论性或可争议性。要给予学生一个真正激发其独立判断和思考的“事实”,而非一个具有或暗示或明示的关于某个问题的“答案”。这样不仅能激发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能在不同观点的交流和碰撞中,做到从不同的角度更加全面深入认识和分析问题,并最终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情境的创设要多样且合理
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高效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应针对课程的不同的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来创设情境。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高效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时,教师可创设与法学教学内容相匹配的案例情境,由教师围绕教材的内容对情境进行选取、加工和改造,使之符合以学生的认知,通过创设或借助特定的法学实践社会情境,使参与者实现有效的“协作”与“交流”,形成有效的“意义构建”,以提升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教育过程[7]。教师可以利用网络上的多媒体资源、如小视频、微电影等影像资料创设情境,提高法学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激起学习欲望,渲染课堂气氛。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把教学中法律知识,拍成小视频、微电影等作品进行发布,教师针对学生的作品进行评价,唤起学生情感的共鸣,提高知识的转化,达到知识、能力、觉悟综合提高的目的[8]。即多种多样的情境创设能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示法学案例,进行教学互动,激发学生的共鸣,使学生更好地感悟法学,理解教学内容。
(三)情境教学要把握适度原则
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超过一定的“度”,在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高效运用情境教育教学法也不例外。教师的设计不仅仅要有趣、新颖,设计出的意境,更要不露夸张、矫情的痕迹[9]。因为开放教育的学生大多是在职人员,许多学生在办案实践的一线,教师在设计情境时,要多注意社会中发生的案例,多利用课外的社会资源创设教学情境,把学生引入到与教学问题的情境中,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促使他们去发现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激发他们的求知欲[10]。
五、结语
总而言之,情境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应用是一种新的尝试。突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使学生的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践相互融合。在自主探索,交流互动,探究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反思,发展能力。到时作为情境教学的总导演,要引导学生适应每一个角色,进入案例的实务操作情境[11],使学生从被动的学习转化为主动的学习,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知识与技能。
关于教育法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激励教育法在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贯穿与运用论文
历史上,思想政治教育是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和条件之一,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走向胜利的传家宝。对党政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更是对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抓紧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加强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有效发展的关键环节。切实重视并抓紧党政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激励教育法作为一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法,具有的独特功能使其保持了长久不衰的生命力。随着时代的进步、环境的变迁、受教育者思想意识的变化,我们应该在激励教育法以往的理论基础上,对方法、理论问题和运作程序进行相应的研究。这是激励教育法本身的要求,也是方法适应教育对象思想意识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要求。
一、激励教育法的理论来源
1.马斯洛需求层析理论: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的论文中把人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从激励的角度看,没有一种需要会得到完全满足,但只要其得到部分的满足,个体就会转向追求其他方面的需要了。按照马斯洛的观点,如果希望激励某人,就必须了解此人所处的需要层次,然后着重满足这一层次或在此层次之上的需要。
2.期望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于1964年提出了期望理论。该理论认为,激发的力量来自效价与期望值的乘积,即:激励力量=期望值×效价。这个理论就是说,推动人们去实现目标的力量,是两个变量的乘积,如果其中有一个变量为零,激励的效用就等于零。这个理论的公式说明,一个人对目标的把握越大,估计达到目标的概率越高,激发起的动力越强烈,积极性也就越大,在领导与管理工作中,运用期望理论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是有一定意义的。因此,期望理论是过程型激励理论。
3.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认为,首先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主观能动性表现为积极性,积极性是激励在实践中产生的直接结果;再次,坚持正面教育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激励思想的基本原则;最后,自我实现是马克思主义激励思想的最终目标,马克思的自我实现是指在满足了人的最高需要的条件下才能达到的境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人的最高需要,就是“全面的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除此之外,马克思在论述财产分配时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也是激励的表现。
这些论述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激励的本质,而且还揭发了激励发生发展的规律,也为我们科学认识中西方激励理论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如何在黨政机关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
(一)以人才引领、干部培养为支撑,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动力
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解决人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立场问题。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调动人的主动性、激发人的创造性的积极作用,应该多渠道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队伍。首先应该抓引进,人才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其次,抓培养,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再次,抓管理,中层干部建设不断深化。
(二)以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为基础,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
将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并结合当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学习培训活动的时间、内容、责任部门进行详细规定。同时,将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细化,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做到在学习态度上注重增强自觉性,在学习内容上注重实用性,在学习形式上注重多样性,在学习目的上注重有效性,在学习管理上注重规范性,满足党员干部多方面的学习需求。同时应突出干部职工思想素质的提升、突出干部职工能力素质的提升、三是突出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的提升。
(三)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抓手,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执行力
党政机关干部高尚思想道德的培养,良好精神风尚的形成,既要靠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又要靠健全的制度和严格的管理。严格的制度是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规范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着手,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保障。从强化监督管理着手,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支撑。
三、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中激励教育的主要方式与初步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主要是:更加明确和完善公务员权利及其保障机制,更加凸显公务员职位分类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开始形成职务晋升中的激励机制,级别的激励功能进一步拓展,广大公务员开辟了一条级别晋升的职业发展通道,为激励公务员提供一个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党政机关中激励教育的主要方式
激励教育应本着本着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物质激励是基础,精神激励是根本。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与情感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比如期望得到爱、得到尊重、得到认可、得到赞美、得到理解等。当前,党政机关中普遍采用的人员激励方式主要有待遇激励、奖励激励和惩戒激励、目标激励、晋升激励、考核激励。
(二)党政机关中激励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造就良性的竞争环境。科学的公务员激励制度包含有一种竞争精神,它的运行能够创造出一种良性的竞争环境,进而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在具有竞争性的环境中,组织成员就会受到环境的压力,这种压力将会转变为员工努力工作的动力。
二是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团队。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数年年递增,每年公务员招录的人员要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和考察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从源头上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而且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取”,保证了公务员录用的公开、公正、公平。给公务员团队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三是开发潜在能力,促进在职员工充分发挥其才能和智慧。科学的激励制度不仅对于一个公务员产生激励作用,甚至对于整个公务员群体产生激励作用,过硬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努力工作,可以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对于其他公务员也起到了一种激励与督促作用,使整个公务员群体形成良好的风气。这种积极的竞争将有利于整个组织的素质提高。
四、分析党政机关中激励教育法的不足
尽管激励教育法在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中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但是由于激励作为方法运用思想政治教育中还不成熟,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使用仍然存在不足。
(一)依然存在激励方法简单化的问题
在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我们会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差异性以及教育对象的思想与社会发展不同步性,所采取的激励方法具有“一刀切”的嫌疑,试图找到一种通用的激励方式,这对于很多人和很多事都不适宜。每个人的需求是不尽相同的,这要求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时必须要求针对性,切忌主观随意性。
(二)重视外部激励忽视自我激励
激励教育法应本着引导性原则,外激励措施只有转化为被激励者的自觉意愿,才能取得激励效果。因此,引导性原则是激励过程的内在要求。在党政机关中,外部激励在起到一定效果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内部激励的作用,使受教育者由内而外的达到认同,这种由内而外的转变,是激励教育的最终目的。
(三)内容和形式的匹配度欠缺
人们将激励实效性不强的原因归结于激励形式的不灵活,却没有从根本上审视激励的内容,当前激励的内容主要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种,这两者又包含许多具体的内容,没有根据激励内容采取适宜的形式,是激励不佳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不顧及激励的内容,随意的任意的运用激励的形式,拓展激励的载体,只注重趣味性和娱乐性而忽视了实效性,这无疑是舍本逐末的做法,注定达不到结果。
五、改进激励教育的不足,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率
尽管激励教育法在党政机关思想政治教育中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但由于激励作为方法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中还很不成熟,处于探索阶段,仍然存在着重视外部事假的激励忽视内因自我激励、激励方法简单化的问题。根据以上对激励方法存在的不足所做的分析,本文认为想要改变当前的现状,增强激励效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把握时机,坚持激励教育的及时性
激励时机是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激励在不同时间进行,其作用与效果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激励时机就不能机械地强调一种而忽视其他,而应该根据多种客观条件,进行灵活的选择,更多的时候还要加以综合的运用。要把握激励的时机,"雪中送炭"和"雨后送伞"的效果是不一样的。激励是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行为的一种直接肯定与强化,党政机关干部在工作中获得激励,可以促使他们产生良好的心理氛围,这个时候是获得激励效果的最佳时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把握教育时机,及时对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最佳的激励效果。
(二)灵活运用,坚持激励教育的适度性
所谓激励程度是指激励量的大小,即奖赏或惩罚标准的高低。它是激励机制的重要因素之一,与激励效果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能否恰当地掌握激励程度,直接影响激励作用的发挥。所以从量上把握激励,一定要做到恰如其分,激励程度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由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受自身经历和认识水平等的限制,在客观上还受社会、单位环境等方面的制约。因此,在认识问题上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进行激励时,必须坚持适度灵活性的原则,真正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致以行,从而增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
(三)细化对象、坚持激励教育的针对性
所谓激励方向是指激励的针对性,即针对什么样的内容来实施激励,它对激励效果也有显著影响。要从满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心理需求去进行激励,就必须要细化对象,坚持激励教育的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生活阅历的工作人员所形成的心理差异,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针对相同年龄相同生活阅历的工作人员,也必须根据不同的个性和爱好,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到因人而异;针对同一激励教育对象,也必须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所带来的思想情感不同,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育。
(四)实事求是,保持激励教育的严肃性
激励教育必须实事求是,保持激励教育的严肃性,才会收获到真正的激励效果,这也是奖惩要公平的原则。如果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表扬言过其实或纯粹无中生有,这样不但回事受激励的对象不舒适,也会形成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而思想政治教育者不切实际的批评,不但会打击受教育者的积极性,收不到应有的激励效果,反而会激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实事求是是激励教育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掌握第一手的真实材料,做到奖惩分明,保持激励教育的严肃性。
(五)正确运用激励频率,强化激励教育的实效性
所谓激励频率是指在一定时间里进行激励的次数,它一般是以一个工作周期为时间单位的。激励频率的高低是由一个工作周期里激励次数的多少所决定的,激励频率与激励效果之间并不完全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激励频率的选择受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这些客观因素包括工作的内容和性质、任务目标的明确程度、激励对象的素质情况、劳动条件和人事环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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